一、上饶茶亭经济开发区通治道路工程(促竣工)
9月20日-9月30日工作计划安排情况
1.一般路基施工;
2.特殊路基施工;
3.分层碾压施工;
4.换填处理。
今日工作进展情况
1.w7甩头井安装;2.k0-k160雨水管沟开挖;3.y7雨水井甩头井开挖;4路缘石,路平石预制;5.y18雨水井混泥土浇筑;6.恒道科技,五期厂房,申奥电梯合计4个排污水抽除; 7.机械设备投入:445炮头机1台,大挖机1台,渣土运输车1台,5KW污水泵2台,2KW水泵2台;8.人员投入:管理人员6人,工人12人。
二、上饶茶亭经济开发区通茶路西段道路工程(促竣工)
9月20日-9月30日工作计划安排情况;
1.K0+030至K0+240段路基高填方处路基回填;
2.K0+240至K0+725段路基顶面强夯完成;
3.K0+560至K0+722.616段开挖的雨水管道安装及回填、检查井安装;
4.污水检查井定制;
5.雨水检查井定制;
6.K0+540至K0+722.276段开挖的污水管道安装及回填、检查井安装;
7.K0+280至K0+540段雨水管道开挖及管道基础施工;
8.管沟开挖多余土石方运至高填方处回填;
9.K0+260至K0+540段污水管道开挖及管道基础施工。
今日工作进展情况
1.K0+080~240回填土方;
2.K0+660~k0+575雨水管安装完成; 3.晒水车1台扬尘 ; 4.雨水沟槽开挖k0+570~530; 5.k0+605~575浇筑混泥土垫层; 6.机械投入:215挖机3台520破碎机1台,50铲车1台,后八轮22台,压路机1台; 7.人员投入:32人。
存在问题:高填方处约4亩土地、4栋房屋约2400平方征迁工作茶亭镇正在推进。涉及道路边坡13亩临时用地未批复。
三、上饶茶亭经济开发区通茶路东段路道路工程(促竣工)
9月20日-9月30日工作计划安排情况
1.给水管道开挖、埋管;
2.振兴路交叉口浆砌片石护坡施工以及植草护坡施工;
3.雨、污水顶管顶进施工;
4.通信管道开挖及垫层浇筑;
5.通信管道C20混凝土包封;
6.振兴路交叉口浆砌片石护坡施工以及植草护坡施工。
今日工作进展情况
1.边坡洒水,雨水顶管施工,收水井加高,给水施工,河塘段浆砌片石施工; 2.雨水顶管顶进7节半; 3.给水管道完成60%; 4.河塘段浆砌片石完成80%。
四、上饶茶亭经济开发区昆山路及通仁路道路工程(促进度)
9月20日-9月30日工作计划安排情况
1.进场完成项目部建设和组建;
2.通仁路清表K0+000~K0+100完成;
3.通仁路清表K0+100~K0+500完成;
4.昆山路清表K0+000~K0+600完成;
5.通仁路K0+00~K0+544.42填土5000m3。
今日工作进展情况
1.大门口洗车槽两边挡水砌墙;
2.项目部接电;
3.通仁路清理建筑拉圾;
4.人员投入:20人.机械:挖机一台,后入轮2台。
存在问题:有约54亩林地、约15亩用地、29.6亩边坡临时用地指标还在申报中,未批复。(林地、用地已组卷上报)
五、B10地块土石方工程(促进度)
该项目因征地、拆迁、迁坟,线杆迁移、用地、林地指标等原因未正式开工。
工作进展情况
已完成施工单位招标,施工单位可随时进场
存在问题:1.约106亩土地(有约16亩尊桥乡插花地)未征收;(施工单位进场平整施工便道时老百姓阻工激烈,已多次和茶亭镇协商,正在处理。)2.约190.26亩无用地指标。其中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面积39.41亩,经和自然资源局协调,目前已将该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预以调整后报用地指标;3.约15.4亩公墓山,约70多座坟未迁,地块内有一宗祠未征,有零星坟地100余个;(已和茶亭镇协商,需新建公墓山后再迁。)4.约94亩林地指标正在申报,樟树未迁移;(已和园区对接,林地指标已在申报,樟树迁移已招标,需等征地后迁移。)5.内有高压线杆(园泸线)需迁移。(已递交报告给供电部门,已实地勘察。)
六、科创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促前期)
11月30号前设计施工图图审通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原建筑物阶段性验收住建局档案验收备案基本完成
今日工作进展情况
1.已出规划方案,等待上城规会;
2.到住建局沟通原建筑验收事宜。
存在问题:1.原项目地下室未设计人防,但现地下室主体建设已基本完成,不具备再续建人防地下室的条件,需请区人防部门协调处理。
2.原项目已按2004年消防规范进行了消防建设,但不符合现行消防规范标准,且原有消防资料缺失,需请住建、消防、质监部门对已建的消防按原规范验收,后新建部分按现行消防规范验收。
3.原项目防雷设施已预埋在主体结构内,防雷设施不具备重新施工的条件,且因该项目停工多年,需请气象部门核准确认已建设的防雷预埋件是否可继续采用。
4.原项目主体按2014年实行的相关设计规范建设施工,但基坑、基础、主体结构未验收,需请区住建、质监部门对已建的主体等按原规范验收,后新建部分按现行设计规范验收。
5.原项目设计的抗震是按2014年实行的相关规范建设施工,需请原图审单位对已建的主体等按原规范验收,后新建部分按现行规范验收。
6.原项目的立项批复、环保批复、三证一书等相关资料需变更或重新办理,需请相关单位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