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司恒昌公司市场化租赁用房--茂林华府7号楼50套住宅物业服务进行招标,采用询价方式对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恒昌公司市场化租赁用房--茂林华府7号楼50套住宅物业服务采购

2采购需求上饶市广信区恒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化租赁用房--上饶市广信区茂林华府7号楼50套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要求详见附件1:

附件1--茂林华府7号楼住宅招聘物业服务公司采购需求.docx

3最高限价:人民币9.96万元。

4)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但总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合同履行期限。

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6)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拟定每个月根据上个月考核情况支付上个月物业服务管理费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投标要求

 

(一)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我方递交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若为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函等相关材料,须向招标工作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报价函等相关材料,须向招标工作人员出示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二)供应商提供如下材料装订成册(目录自拟,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具备相关资质,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3、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开启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4、2024年度或2025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且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报价函。

 

(三)报价函等材料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报价日期,一式两份),否则不予接受。

 

三、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522409时00分止。

2、地址:上饶市广信区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3、未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22409时00分(同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上饶市广信区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五、询价程序及成交原则

由询价小组对所有按规定递交的报价函进行拆封、评审,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上饶市广信区恒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19970322577

  2025220